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87号)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现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且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四)省工信厅对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照要求报送工信部。工信息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进度安排
(一)2021年6月18日前,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将推荐项目报送省工信厅。
(二)2021年7月15日前,工信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2021年8月10日前,工信部确定试点示范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2021年12月底前,开展试点示范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宣传推广典型做法。
四、报送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项目正式推荐文件(含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3、4、5)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送邮箱)报送至省工信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信息化处,李刚瑛 0351-3040995
邮 箱:sxsxxh@163.com
地 址: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5层省工信厅531办公室。
附件:1.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3.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4.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
5.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
6.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20日